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没缴够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满足什么条件能一次性缴完剩佘月数呢?
按国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1、广东省户籍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广东省户籍人员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3、广东省户籍人员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4、港澳台居民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的,在社会保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案例一
杜阿姨问:我户口在茂名市,今年刚满60岁,50岁之前都是职工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岁后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所有缴费时间加在一起只有158个月,不够15年,请问我可以一次性缴费剩余的22个月,申领养老金吗?
社保局答:杜阿姨户籍符合广东省户籍,年龄已满60周岁,符合在待遇领取地一次性趸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条件。
案例二
李先生问:我今年61岁了,户口在茂名市,最早在1995年1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岁时我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已经有120个月,60岁后我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满1年(12个月)。请问我可以一次性缴满剩余的48个月,申领养老金吗?
社保局答:李先生户籍符合广东省户籍,首次参保时间早于1998年6月30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120个月),达到法定年龄后满足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12个月)。符合在待遇领取地一次性趸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