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优粤卡申领
(一)申领对象
工作单位在茂名市的人才(申请人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径直向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申领范围。
(二)申领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第二、四、五、六条的人才,可按规定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详情请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ov.cn/)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政策原文。
(三)申领材料
1.劳动关系证明
(1)申请时已全职在我省工作且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申请人: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单位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系统内查验申请人社保记录;
②港澳台、外籍申请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申请时已全职在我省工作,未在我省缴纳社保但已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
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办日期前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纳税记录(原件);
②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在申报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3)申请时已与我省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申请人:
①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 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
②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守信承诺
在《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承诺。
4.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2)实验室及科研平台人才:提供申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证明、人才认定材料等;
(3)企业类管理人才:提供申报企业资质材料、能体现申报人才职位的聘书或任职通知书等文件;
(4)学历类人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证件照
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须张贴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用于制卡。邮箱地址:mmsrcb2935300@maoming.gov.cn。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申请表及在职证明模板下载
(四)申领程序
方式一:线上申领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gaocc/#)在线申办—服务大厅—优粤卡业务—优粤卡申领,根据提示完成信息自检、个人填报、上传材料、提交申请流程。
2.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登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官网,根据提示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
(注:如个人申报内容涉及保护信息,由工作单位负责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复印,全部页面请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刻制光盘递交至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方式二:线下申领
1.受理窗口: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2.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副楼5楼。
3.联系方式:0668-2935300。
4.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申领流程: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需求并提交申请材料;
(2)所属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收取申请人材料并核对信息;工作单位须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原件退还申请人,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全部页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3)工作单位前往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由工作单位向窗口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窗口核实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退还原件)。
二、人才优粤卡服务事项指南
(一)医疗便利服务。持卡人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我市指定医院享受便利就医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各定点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2.联系方式:
3.办事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4:00-17:30(急诊24小时)。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5.办事程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到各定点医院门诊服务台,根据医院工作人员指引享受优先诊疗服务。
(二)职称申报。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68号3楼311)
2.联系方式:0688-2976953。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及职称申报材料。
5.办事程序:
(1)由持卡人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报;
(2)相应的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3)向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递交申报资料。
(三)特设岗位聘用。持卡人受聘至事业单位,现有岗位难以满足需求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其薪酬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总量调控基数。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68号9楼901)。
2.联系方式:0688-2976950。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岗位聘用资料。
5.办事程序:由持卡人用人单位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四)配偶就业。持卡人配偶有意愿在持卡人工作地就业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68号2楼)。
2.联系方式:0688-2976907。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5.办事程序:持人才优粤卡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市场(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68号2楼)免费享受求职应聘服务。
(五)科技项目申报指导。持卡人在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科研申报时,享受专人指导对接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和规划科(茂名市油城六路5号大院)。
2.联系方式:0688-2869682。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科研申报资料。
(六)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在住所地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
1.受理单位:茂名市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绿色通道)。
2.联系方式: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迁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材料;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单位同意落户的材料。
(5)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随迁的,提供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
②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
1)随迁子女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居民户口簿》,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反映其关系的不需提供);
2)申请人已婚的,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只提供《离婚证》及子女抚养协议等相关权威的离婚及子女抚养证明依据;申请人非婚的,需要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的《非婚生育说明》;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提供随迁子女现场填写的《未婚声明书》。
(七)安居保障。持卡人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在我市工作所在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持卡人可根据茂名市人才公寓办法享受相关安居保障政策。
1.公积金贷款优惠
(1)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2)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办事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证明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等。
(4)办事程序:申请-审批-发放贷款。
2.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三楼农贸市场管理部)。
(2)联系方式:0668-2536598(敏捷人才公寓前台服务电话)、麦女士19306866331。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5)办事程序:由入住人员单位函致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租金等)。
(八)子女入学。持卡人享受我市教育部门子女升学优惠政策;持卡人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由持卡人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二楼9-18号综合窗口)
2.联系方式:0668-2862766。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
(1)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2)当年入学政策需要的入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入学对象户口簿、入学对象父母身份证、入学父母对象的房产资料或租赁证等。
5.办事程序:
(1)按当年的入学政策网上报名;
(2)审核;
(3)安排入学。
(九)社会保险。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市享受“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市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
企业职工办理业务: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一楼);
事业单位职工办理业务: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名市迎宾三路159号)
2.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关系业务:0668-3392719(事业单位职工)
0668-2284418(企业职工)
待遇核发业务: 0668-3392707(事业单位职工)
0668-2281435(企业职工)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所需材料。
5.办事程序:持人才优粤卡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优先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停居留和出入境。持卡人可按照相关政策在申请永久居留、办理签证证件等方面享受快捷便利服务;外籍持卡人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相应有效期年限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茂名市新湖路488号出入境办证大厅)。
2.联系方式:0668-2912293。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30;周六上午8:30-12:00。
4.办事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本人护照、签证、照片及照片电子回执、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身体健康证明(办理停留证件的不用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例如探亲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办事程序:
①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②部门受理;
③部门加快审批;
④部门制证;
⑤申请人领取签证。
(十一)港澳签注。内地持卡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往来港澳便利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茂名市茂南区新湖路488号)。
2.联系方式:0668-2912293。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30;周六上午8:30-12:00。
4.办事材料: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mmx33mm,头部长度:2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持人才优粤卡人员申请时免提交人才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过查询互联网公开信息、向有关部门发函确认等方式审核其资格。
5.办事程序:
①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②部门受理;
③部门加快审批;
④部门制证;
⑤申请人领取签证。
(十二)换领驾照服务。国(境)外持卡人在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等服务点,办理换发境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可在优先窗口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茂名市油城十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一楼)25号窗)。
2.联系方式:0668-2800166。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办事材料:①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②白底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联网核查)。
5.办事程序:
①照相、体检;
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
(十三)知识产权服务。持卡人在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办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业务时享受专属便捷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6号)
2.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668-2867398(知识产权促进科)/0668-2738267(知识产权保护科)。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材料。
5.办事程序:持人才优粤卡及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材料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和知识产权保护科(茂名市茂南区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办理。
(十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服务。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持卡人可申领高层次人才补贴。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2.联系方式:0668-2935300。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材料。
5.办事程序:
①提交相关申报材料;②初审;③公示;④评审;⑤发放补贴。
(十五)人事档案接收服务。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提供人事档案接收服务。
1.受理单位和地址: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2.联系方式:0668-2935300。
3.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办事材料:劳动合同。
5.办事程序:
①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档案接收申请,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户籍地存档的上传户口簿;工作地存档的上传劳动合同)。
②审核。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审核通过。
③开调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线下载调档函或选择邮寄方式寄至申请人(按工作所在地申请保管档案的须将劳动合同随档案一起寄回)。
④接收入库。收到档案后,审查档案,符合规定接收的登记存档编码入库,为存档(经办)人员开具存档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档。